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複選評量日期:113年3月23-24日(六-日)。
三、複選評量地點:竹林國小
四、請掌握天候、交通各因素,務必準時報到,並攜帶鑑定證及水壺應試。
五、檢附複選評量時間一覽表及複選評量家長通知書各1份,請家長留意相關注意事項。
https://ilcmain.ilc.edu.tw/search.asp?s=1&num=17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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