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

學校資優教育相關辦法

● 宜蘭縣南屏國民小學資優資源班學生學習適應輔導辦法

● 南屏國民小學特殊需求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及實施辦法

資優特教相關網站

資優教育的趨勢與展望

資優教育的趨勢與展望

(本文取自郭靜姿教授,民 89)

  自國內實施資優與特殊才能教育以來,資賦優異學生得到適度的照顧。就學生方面而言,資優學生因參加各種資優教學活動、夏令營活動,得以與能力相當的同儕相互切磋學習;由於學力鑑定或保送甄試升學管道的暢通,學習可以不受制於聯考的壓力。因之,我國資優學生參與國際競賽表現,時有佳蹟傳回,足見個人的潛能得以充分發揮。就教學方面而言,目前國內資優教育模式建立了雛型,這些成就都是各級行政人員及實際教學工作者多年辛苦結晶,顯見資優教育在量與質上均有長足的進步。

  不過我國資優教育也不乏一些尚待突破改善的問題。其中最大的癥結是升學主義影響資賦優異教育的成效,許多資優學生在升學的壓力下,往往消耗大部分的精力去應付考試,而鮮能做獨立思考的學習與研究。資優班教師亦很難按照教育的理想、目標與原理施教。此外,鑑定工具不足,甄選的程序未臻完備;師資的問題方面顯示專業訓練不足、教師任教動機低而流動率高;課程缺乏統整的規畫且偏重學業導向,教材亦零亂不足;各級學校資優教育之銜接;各項教育模式未做成效評估等,皆是亟需改進的課題。以下幾點是我國資優教育努力的方向:

一、鑑定方式彈性化,不固執於「鑑定標準」。

二、系統化編製鑑定及診斷工具,以提高鑑定效度。

三、教育安置彈性化、教學多樣化,以適合各類學生的教育需求。

四、校際合作與資源交流,以充分運用資源。

五、加強思考能力與研究能力之訓練,以培育學術研究人材。

六、系統化編製教材,以提高資優教學品質與教學成效。

七、定期辦理評鑑工作,使評鑑真正發揮引導教學的功能。

八、加強資優教育師資之專業訓練,以培育「資優」的師資。

九、舉辦各項競賽活動,提供資優學生挑戰機會。

十、開放社教及學術機構,充分支援資賦優異教育。

十一、規劃長期的追蹤研究,以了解教育成效。

十二、加強資優學生生涯輔導,以協助學生充分發展與自我實現。

資優教育的教學模式

資優教育的教學模式

(本文取自心理出版社:特殊教育導論,王文科等,民 89)

一、加速教育

加速教育在資優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在幫助學生發揮學習潛能,使他們不受限於普通的課程及教學進度,而能在較短時間內修讀完一般課程,以多餘的時間學習適合他們能力的課程。

二、加速教育的方式

(一)免修課程:資優生某一科或多科學業成就具有高一學期或年級程度者,在校可免修該課程。

(二)逐科加速:依資優生學習成就優異之科目,將就讀教育階段內應修習之課程,以較少的時間逐科加速完成。

(三)逐科跳級:資優生之部分學科程度,超越同年級學生一個年級以上者,採逐科跳級學習的方式,提早修習較高年級或較高教育階段之課程。

(四)各科同時加速:資優生各科學習成就均優時,將就讀教育階段之課程,採全部學科同時加速之方式,以較少之時間完成。

(五)全部學科跳級:資優生全部學科程度超越同年級學生一個年級以上者,於學期結束時,跳越一個年級就讀。

(六)提早選修高一年級以上之課程:資優生部分學科學業成就優異,超越同年級程度者,可提早選修高一年級以上部分課程。

(七)提早選修高一級以上教育階段之課程:資優學生部分學科學業成就優異,超越同年級程度者,可提早至高一級以上教育階段之學校選修部分課程。

三、充實教育

充實制旨在提供資優學生寬廣的學習機會,其方式包括:(何華國,民 85)

(一)水平充實:

在課程上加廣的型態;提供資優學生廣泛的「通識課程」,他重視的是課程的廣度而非深度。

(二)垂直充實:

強調發展資優學生較高層次的概念與思考技能。換言之,提高教材的深度正是此類課程的特色。

四、充實教育的方式

 Davis 與 Rimm (1988) 綜合各家看法,認為充實制的主要教學策略有下列幾項:

(一)獨立研究與專題研究

利用圖書館、科學館、博物館、藝術館或實驗室,甚至大學院校設備,與學者專家共同研討有關問題。可利用社區資源進行主題的探討。

(二)學習中心

在校內開闢學習的活動與場所,以滿足資優學生的需要。除可以於校內某些場所進行學生抽離式的學習外,亦可以「學區」為單位設置。

(三)田野旅行 (field trip)

亦可作為獨立研究時資料收集的策略之一,透過參觀訪問的方式,在活動中由學生依個人興趣的主題,隨時提供問題共同討論。

(四)週末及暑期參加研習營

利用假期參加各項資優研習活動,增加學生研究潛能。 (參考心理出版社:特殊教育導論)

彈性化的教育安置方式

彈性化的教育安置方式

(本文取自郭靜姿教授,民 89)

國內已往對於資賦優異學生的安置方式,多採集中式資優班與分散式資源班兩種型態,事實上不能符合每一位學生的需求,加以部分縣市統一規定單一的安置型態,實不符合彈性化、多樣化的教育安置原則。

將來資優教育對象擴充後,創造、領導及其他特殊才能學生的教學更難以已往之兩種型態達到教育目標,是以資優教育在未來應嘗試提供更多樣化的教育方式。圖一為各種資優教育的方式,自普通班中的個別化教學至在家自行學習的方式,相信可使我國未來的資優教育更為多元化,使整個教學環境更為活潑生動而富有彈性。對於創造、領導及其他特殊才能學生的教育方式未來可多利用社團活動、假日研習、冬夏令營、競賽方式辦理;偏遠或人口較少的社區可多運用遠距教學、函授學習的方式,不一定每校均設置資優班或資源班。各縣市教育局對於資優教育的補助,可由各校所提出的教育計畫補助鐘點費及活動費等,當可減少固定人事編制之費用,也較符合學校實際的需要。

資優學生的鑑定與安置

資優學生的鑑定與安置

一、資賦優異鑑定安置原則

(一)各類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負責相關事宜。

(二)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其評量之實施應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及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

(三)為落實常態編班政策並且推動資優教育之正向發展,國民教育階段資優教育應以分散式資源班方式辦理為限,惟考量依藝術教育法設置之藝術才能班,基於專業藝術之推展,仍以集中編班方式辦理為宜。

二、鑑定標準

依據教育部 2006 年 9 月 29 日修正發布「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對於六類資賦優異學生訂定之鑑定標準規定如下:

(一)一般智能優異:指在記憶、理解、分析、綜合、推理、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經鑑定後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標準:


  • 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 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二)學術性向優異:指在語文、數學、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等學術領域,較同年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經鑑定後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標準之一:

  • 前述任一領域學術性向或成就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專長學科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 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 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三)藝術才能優異:指在視覺或表演藝術方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經鑑定後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標準之一:

  • 前述任一領域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或術科測驗表現優異,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藝術才能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四)創造能力優異:指運用心智能力產生創新及建設性之作品、發明或解決問題者;其經鑑定後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標準之一:

  • 創造能力測驗或創造性特質量表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創造才能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創造發明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五)領導才能優異:指具有優異之計畫、組織、溝通、協調、預測、決策、評鑑等能力,而在處理團體事務上有傑出表現者;其經鑑定後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標準:

  • 領導才能測驗或領導特質量表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 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家長或同儕觀察推薦,並檢附領導才能特質與表現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六)其他特殊才能優異:指在肢體動作、工具運用、電腦、棋藝、牌藝等能力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經鑑定後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標準:

  •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技藝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 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專長才能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三、鑑定流程

依據教育部 2006 年 9 月 29 日修正發布「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之規定,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管道區分為測驗與書面審查兩個方式;其中書面審查方式係針對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等表現特別優異者所設置。

資優學生的需求

資優學生的需求


(本文取自郭靜姿,民 89)

學習需求

VanTassel-Baska (1994) 指出資優學生具有下列學習需求:

  • 學習基本的認知技能,
  • 培養基本的情意技能,
  • 接觸高度挑戰性的活動,
  • 探討嶄新的知識領域,
  • 探討事物間的關聯性,
  • 探討人類的價值體系,
  • 有機會與高智能的同儕相互討論,
  • 能夠參與高層思考的活動,
  • 能有從事創造、生產的機會,
  • 能夠實際解決真實世界的問題。

學習機會

Feldhusen (1991) 認為資優學生需要下列學習機會:

  • 聚焦於主要的概念,問題與原理。
  • 強調專門知識的基礎。
  • 著重科際整合的訓練。
  • 強調獨立研究的能力與成果發表。
  • 教導思考與後設認知的能力。
  • 結合思考訓練與學科教學。
  • 對於高能力學生提供進階、複雜、加速的學習。
  • 培養獨立、自我引導、自我評鑑的能力。

認知需求

資優學生的認知需求歸納如下:

  • 充實學科知識的基礎,接觸新的知識
  • 學習高層的認知技能,培養創造、批判、決定、後設認知等能力
  • 參與高度挑戰性的活動,激發潛能
  • 探討事物間的關聯,整合所學
  • 與高能力的同儕相互討論,促進智能發展
  • 創作、發明,展現高品質的學習成果
  • 獨立研究,實際解決真實問題

情意需求

資優學生的情意需求歸納如下:

  • 了解自己,悅納自己
  • 尊重他人,欣賞他人
  • 了解個別差異,扶攜弱小
  • 學習人際技能,增進溝通能力
  • 善用敏覺力,建立良好的人際互動關係
  • 善用幽默感,營造良好的團體氣氛
  • 運用策略,提高壓力調適的能力
  • 區分理想與現實,訂定適當的抱負
  • 了解自己的興趣、性向,選擇適合的生涯
  • 了解人類的價值體系,建立正確的人生目標
  • 關懷他人與社會的需求,培養服務的人生觀

資優學生的特質

資優學生的特質


(本文取自郭靜姿,民 89)

  資優學生在認知的特質上:學習快、記憶強、觀察微、善理解、知識豐、思想奇、疑問多、策略靈;在情意的特質上:理想多、期望高、自信強、要完美、喜冒險、易堅持、樂獨立、少順從;在生理的特質上:精力旺、作息繁、感覺銳、風格異。他們具有豐厚的學習潛能,要求完美的傾向,與旺盛的精力。

一般能力優異


  • 學習能力快速,所需的學習時間比別人少。
  • 做感興趣的事物專注、持久。
  • 觀察力敏銳,可以從各種經驗中得到許多訊息。
  • 記憶能力強,聽過或看過的訊息能持久不忘。
  • 理解能力優異,能夠快速掌握主要概念。
  • 類推能力良好,能夠舉一反三。
  • 能善用學習策略,甚至自己發展一套適合自己的學習法則。
  • 能夠主動涉獵感興趣的題材,相關知識豐富。
  • 好奇心十足,對於感興趣的事物,常常打破砂鍋問到底。
  • 樂於接受挑戰,喜歡接觸困難度高的學習材料。

邏輯──數學能力的優異


  • 喜歡思考、閱讀、或談論與數理相關的問題。
  • 計算能力優異,數字概念良好。
  • 符號運用的能力優異,抽象思考能力強。
  • 能利用圖形、符號等代表或簡化複雜的資訊。
  • 歸納能力強,統合能力良好。
  • 演繹能力強,邏輯推理清晰。
  • 能夠覺察問題,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
  • 能用多種方式解題,思考靈活。
  • 願意嘗試超乎其年齡水準的數理題目。
  • 喜歡動手作實驗,具有獨立研究的能力。

語文能力優異


  • 詞彙豐富,能夠正確運用超乎年齡水準的字詞。
  • 學習語言快速。
  • 語言表達流暢,善於描述、說故事等。
  • 喜歡閱讀超乎年齡水準的書籍,閱讀理解能力佳。
  • 對於文詞的意義掌握良好,善用比喻或成語典故。
  • 修辭能力良好,文詞優美。
  • 說話及寫作能夠把握重點,具有高度組織能力。
  • 喜好文學創作,能用文字抒發情感。
  • 具有多種語言的能力。
  • 語文聯想能力豐富,對於文字的敏感度高。

音樂能力優異


  • 主動欣賞音樂,接觸音樂、注意音樂活動的訊息。
  • 經常唱歌、吹口哨、哼曲子及打拍子等。
  • 能夠運用生活當中的器材來表現音樂。
  • 能把音樂溶入日常生活中。
  • 聽覺記憶超強,聽過的曲子能說出曲名或作曲者。
  • 具音感、節奏、視譜能力,很快便學會新曲子。
  • 能夠自己編曲或者改編一首歌。
  • 擅長某種樂器的演奏。
  • 音樂鑑賞能力佳,欣賞、評析樂曲有獨到的見解。
  • 常是舞台上的演奏(唱)者。

視覺空間能力優異


  • 平面圖形推理能力良好。
  • 立體空間透視能力良好。
  • 繪圖能力優異。
  • 善用視覺記憶或思考,常用圖形方式表現思考內容。
  • 擅長圖形、模型的設計。
  • 對於色彩與圖形的直覺十分敏銳。
  • 閱讀圖表、地圖的能力優異。
  • 地理位置概念清楚,在陌生的地方很快能找到方向。
  • 善於拼圖、迷津等視覺遊戲。
  • 善於運用照相機、攝影機、幻燈機等拍下周圍的事物。

肢體動作能力優異


  • 肢體動作協調,姿態優雅。
  • 說話交談時,經常使用肢體動作表達意見及情感。
  • 能變化各種不同的動作,表現同一主題。
  • 觸覺優異,擅長以操作方式學習。
  • 善於動作模仿,擬人、擬物均極活潑生動。
  • 能靈活操作一種或多種工具(如:雕刻、縫紉、編織能力優異)。
  • 學習新的技能(如:騎車、游泳等),甚為快速。
  • 很快便能跟著音樂節拍起舞,是個良好的舞者。
  • 運動能力佳,擅長一種或多種體育運動。
  • 表演逼真,是很好的演劇人才。

人際能力優異


  • 經常參加團體性的活動。
  • 朋友很多,受人歡迎。
  • 能夠正確體察別人的情感。
  • 清楚別人對他的看法。
  • 能夠參與團體的討論。
  • 能夠主動關心別人。
  • 受到同儕的尊重與喜愛。
  • 是同儕喜歡合作的對象。
  • 與同儕意見不同時,能夠協調溝通。
  • 常被選為班級幹部或社團領袖。

自我掌握能力優異


  • 能夠了解自己的優點和缺點。
  • 會朝自己的目標努力,不需他人督促。
  • 能夠修正自己的做事方式。
  • 獨立性強,不須依賴他人。
  • 會自我增強,不需藉助外在的回饋。
  • 能以理性的方式面對別人的批評。
  • 遭遇挫折或失敗時,能很快的恢復平靜。
  • 能容忍他人的過錯。
  • 遇到困難時,能以冷靜積極的態度處理。
  • 能適度表現喜怒哀樂的情緒。

資優的定義

資優的定義
(本文取自郭靜姿,民 89)

        我國舊版的特殊教育法中將資優教育的對象分為三類:1.一般能力優異,2.學術性向優異,及 3.特殊才能優異。不過新法已將之擴充為六類,此種改變應能符合世界的潮流。民國八十七年十月通過訂定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基準、鑑定原則」將各類資優定義如下:

一、一般智能優異:指在記憶、理解、分析、綜合、推理、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二、學術性向優異:指在語文、數學、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等學術領域,較同年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三、藝術才能優異:指在視覺或表演藝術方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四、創造能力優異:指運用心智能力產生創新及建設性之作品、發明、或問題解決者。

五、領導才能優異:指具有優異之計畫、組織、溝通、協調、預測、決策、評鑑等能力,而在處理團體事務上有傑出表現者。

六、其他特殊才能優異:指在肢體動作、工具運用、電腦、棋藝、牌藝等能力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資優教育對象擴充後,未來國內資優教育將不會侷限於學科資優及藝能資優的培育,可發掘更多具有才華的學生,培育更多優秀的人才。未來鑑定工作應著重在發掘個體的「資優面」,學校教學應著重在培養資優行為。最重要的是資優教育應該突破「績優」之觀念,肯定在學科以外其他領域表現優異的學生,以使每位兒童都受到肯定重視,都能有良好的自我概念及努力目標。以往,很多人誤解資優教育,認為少數的精英份子,享用了大量的資源,因而也排擠資優教育。要突破今日的困境,應讓社會大眾了解每個孩子都需要資優教育,以使其潛能充分發展 (郭靜姿,民 87)。

資優教育的目標

資優教育的目標

(本文取自郭靜姿,民 89)

資賦優異教育的目的係在針對學習潛能優異而無法在普通課程中受益的學生,提供適性教育的機會,以使其能在彈性化的教材教法下,充分發揮學習潛能。

  • 協助資優學生運用其智慧,發揮潛能。
  • 提供適性的安置方式,俾能使資優學生有最佳的學習環境。
  • 配合資優學生學習需求,提供彈性化的課程及教材教法。
  • 提供資優學生有挑戰性的學習內容,並能與能力相當的同儕相互切磋。
  • 結合教育及學術機構,運用社會資源,提供各種充實管道。
  • 培養資優學生自動學習的能力,俾能終生學習。
  • 提供資優學生創作的機會,俾能從事生產與發明。
  • 促進資優學生社會與情意的發展,培養健全的人格。
  • 協助資優學生建立一生的職志,俾能有正確的人生目標。
  • 建立資優學生之社會責任感與服務熱忱,俾能貢獻社會。